同奈省建立住房发展基金

星期四 - 21/07/2011 00:04
省人委会已颁行2009年2月23日关于建立我省的住房发展基金的416/QD-UBND编号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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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此,所属财政厅的该住房发展基金以资金、经费全部自保的机制运作。该基金的任务为协助各重新定居住房、社会住房的发展计划;接受管理及有效、目的适合地使用各资金资源;合法筹措资金;直接投资以建立销售、分期付款销售或出租的房屋基金;贷款资金以及投资,确保针对目的使用资金……获得该基金互助的对象为具有与地方的住户发展计划相符的各住户发展计划和预案的个人与组织。凡有经济需求的所有经济成分的个人、组织均可向该基金要求优息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总体计划的70%总值额。贷款期限不超逾5年,特别情况不超逾10年,该基金的贷款利息与其他信用组织的一般贷款平均利息不超逾50%。该基金以财产抵押、第三者担保或者形成于贷款资金的财产作为获得贷款的基础。

    据关于拟定住户发展基金的组织与活动之规制,该基金的资金资源包括:注册基金为5000亿元以及自从其他资源筹集的资金。

(记者:黄英,编译:得全)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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