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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奈省人委会主席Vo Van Mot在会议发表讲话。 |
在隆庆市社、隆城县和春禄县等的三个单位试点实施一年后,各组的活动与以前已有不同。代表和代表组的活动得到定期有序开展。各代表严肃依法落实与选民接触工作。除了按地方与选民进行接触以外,各代表组还按专题讨论与选民接触,以便收集选民的意见、建议。主动把国家法律政策、省人委会决议宣传活动与选民接触活动结合起来。特别,对于个代表组,监察活动是前所未有的事。但是在每个代表的努力下,监察活动得到顺利进行。结果,隆庆代表组进行了4次监察,建议总共26条;隆成代表组进行了4次监察,建议总共35条;春禄代表组进行了6次监察,建议总共36条等。
虽然,在开展实施的过程,各监察组改遇到一些困难,主要是各参加监察的代表成员不够。于是,同奈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黄志胜强调,每个代表要更加提高对国家法律、政策、主张的认识、要更加发挥所得到的结果等。
(记者:秋蓉,编译:少娥。)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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