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关于我省各厅、部门权限内,并被列入手续简化方案中的991道行政手续,占比例61.3%,则有了397道行政手续的简化内容达到要求,并已提出有助在办理行政手续过程中能够减少费用的实践方案。被简化的各项内容含有:废除、更换、减少卷宗及表格的组成部分,简化规程和实现的要求,减少需要递交的卷宗数量,延长许可证有效期等等。良好落实工作的若干单位的是资源与环境厅、社会暨荣军劳动厅、科技厅…
除了上述取得的结果之外,仍有229道行政手至今未能做出适当的措施,旨在降低各种费用,又能确保行政手续的规定,占比例23%。简化内容仅提及到有关缩短各事业单位解体决定、各种公务服务、申请护照等各相关手续的处理时间, 或者对按照行政手续必须递交卷宗数量,如“政府对进口货品质量的检查工作”事项作出建议,或者有关“合同授权委托书的公正和遗嘱公证”等各种手续。甚至也有若干行政手续仅建议调高学费事宜,如“废料收购资格证明书”的签发手续。
第二阶段行政手续改革工作的评价会议
若干厅、部门虽然已提出简化方案 ,可是程度仍是不太高,尚未实在深入研究,进而对其他内容多提出各项简化方案:工业区管委会的43/44道行政手续主要建议缩短处理时间,而不要求减少卷宗数量、条件。工商厅的10/43道则建议调高费用或者补充新费用。各厅、部门的行政手续繁多,可是建议废除的行政手续则很少,如:农业暨农村发展厅、卫生厅、内务厅、社会暨荣军劳动厅、文化体育及旅游厅等。
至于司法厅有关国外的各行政手续仅仅建议在申报表、表格里应补充英文。另外,有关卷宗组成部分、数量、要求、条件等其他方面竞不建议任何改革。
专责组对我省各厅、部门的行政手续核查工作所做出的总体评价是不太高。若干部门仅建议简化一二内容,如不需要公证,仅适用复印本,减少处理时间,增加费用等等,甚至有若干厅、部门简化比例则是0%,典型的是外务厅、民族委员会、检察局。
属于县级人委会权限内的276道手续之中,我省已经选出需要简化的129道手续,占比例46.7%。其中,有94道简化内容已实在提出各项实践方案,有助降低在办理行政手续过程中的费用,达到34%。值得关注的是,有关企业、土地方面的各领域亦做出许多实践方案。
属于乡级行政手续则有68道须进行简化,占比例48.5%。其中的有44道行政手续经核查后达到要求,占比例31.4%。然而,也有24道行政手续不达到要求,占比例17.1%。若干行政手续经核查后达到要求,可是仅建议减少处理时间、更改手续名称等,而未减少卷宗组成部分、条件要求以及行政手续的法理性。手续内容已简化并降低费用的比例仍是较低,若干行政手续虽然内容已经简化,可是获降低的费用竟不多。
为了整顿行政手续改革工作并确保重于实质而避免重于形势,30号计划专责组已提出下一步阶段的任务及方向,内容如下:持续公开宣布有关行政手续的处理规程及结果退还时间;与工作组配合更新、补充、修改行政手续全套,以便将之共同采取在3级政府,一直至由中央政府公布4级的行政手续全套出台为止;对县级和乡级各政府机关展开行政手续改革工作进行检查以便对不履行或尚未严格执行的各地方政府及时做出更改的措施。
30号计划专责组与各厅、部门共同配合,对在省人委会及各厅、部门网站上公布的行政手续改革工作的质量进行核查;通知行政手续改革工作的结果,公开电邮地址以便各企业和人民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并反馈信息;在各种媒体工具上普遍宣传行政手续改革工作的情况以便各企业和人民能够检查、查询及执行。
(记者:芳玲,编译:得全)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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