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户总数贫户比例占8.59%

星期四 - 21/07/2011 00:04
据社会暨荣军劳动厅,对今日颁行的新贫困及次贫标准,2009年初,全省有42,871贫户,占民户总数的8.59%。其中,城市区域为5,541户,占12.92%;农村区域为37,300户,占民户总数的2.68%(农村区域11,338户,占84.78%;城市区域2,035户,占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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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县、富里乡的某一贫户

    据省人民议会于200812月颁行有关调整同奈省在两年(2009-2010)内的贫困及次贫标准的128/NQ-HDND编号之决议如下:城市区域的新贫困标准为650,000//月,农村区为450,000//月;次贫标准相当于贫困标准的120%(城市区为780,000//月,农村区为540,000//月)。

(记者:N.L,编译:得全)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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