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资案件规模:
- 功率大概1.000吨生活废弃物/天,尤其是第一段功率500吨生活废弃物/天。
- 案件中的生活废弃物来源由同奈都市环境服务一成员责任有限公司配合供应。
- 机器设备及处理工艺:机器设备是新的,同步先进的处理工艺,可彻底处理废弃物,如制成生物炭、重建材料及建材成品 。运作的过程需要遵守越南现行环境关于废水、废气、噪音、废物回收、重新使用的标准,法规及有关的其他规定。处理后的生活废弃物量埋藏10%以下。
- 案件的处理工艺要得到有权单位核准。
- 在边和市展长坊的生活废弃物接受及填埋厂关门之前,本投资案件须保证废弃物接收处理的条件。
2. 投资地点:面积大概30公顷,位于同奈省,永久县,永新社 集中废弃物处理区的投资规划50公顷之中(地点已介绍给同奈都市环境服务一成员责任有限公司)。
3. 投资者必须按照政府的2009年11月29日的108/2009/ND-CP编号议定的第5条的规定自行安排资金投资去实现项目;并有责任补偿因执行土地征收及地上物拆除的工作,而须处理文件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同奈省对于投资的优惠。
4. 投资者从收废弃物处理费、处理后出售的产品等回收成本。特别是生活废弃物处理费在BOT合约签定之前将由主管单位核准。
5. 于同奈省委员会决定选择投资者:同奈省环境资源局之后有权单位进行谈判及签定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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