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 clipboard 省人委会副主席黄氏娥给中心出色个人办法奖状
* 发挥桥梁的作用
中心副经理阮氏梅心透露:“通过多次法律援助接近于偏僻偏远各乡的老百姓才见得他们对法律的知识仍是非常有限。有些民户可称为“置于社会外围的人” :没有户口,孩子们没有出生证,甚至有几对夫妻共生有了孩子,可是尚未有婚姻登记证或者是残疾者根本不知晓政府对他们制定的优惠政策……届时本中心实现流动咨询的法律援助接触于作为共作员的各律师,他们方知自己能获享这样的权利。”
HTML clipboard 张氏红律师交流业务
服务对象是环境特别困苦的各社会阶层,如:贫困者、政策家庭、残疾人、孤儿……当遇到法律困难时,他们经常受亏,因为没有钱雇律师或者有时候由于“害怕” 而不敢起诉。因此当初活动数天,在各乡中心设置了50个法律援助的信箱以人民顺利寄信,请托解答羁绊。除此之外,中心还成立10个分支以及38个法律援助俱乐部经常组织专题座谈:婚姻、土地、交通安全、防止家庭暴行……发展共作队伍是法理专家、司法干部、法制、律师等的工作亦获得十分重视。因为意识到这便是最好、效率最高的法律援助队伍。他们既是了解社会、有法律知识而又亲近于人。果如所料,当前该104名成员的队伍日渐作出更多良好与积极的效果确保穷人的权利。张氏红律师,与中心合作多年,并且常与有关家庭暴行的贫困妇女、性侵害的孩子的案件“结缘” 的人告知:“参加法律援助是为了有机会切磋实践。相触实际,我才认得穷人的认识程度还有限,所以缺乏法律知识导致犯法是无可避免之事。” 法律援助的工作是完全免费,张律师还透露:“帮助老百姓是以整一颗热心、道德良心以及作为一个行法者的责任感来帮助的” 。也许这样而她是中心最尽心、结合多年的共作员之一。据潘孟黄律师,“法律援助的活动是个向人民宣传普遍法律的切实频道。有不少情况,获解释后人民意识到自己正在诉讼的案件不符合于法律规定而自愿收回诉讼书,因而限制越级的诉讼书” 。在作业当中, 刻苦越过漫长的路道眼看老百姓聚集若市, 公开交流有关法律的知识便是从事法律援助的人最大的喜悦。
* 为贫者讨回公平
经过十年,贫者对中心活动的爱戴逐日获得巩固。它显明透过法律援助的案件按照比例顺每年加增。若是1 9 9 8年只有4 9 3起,至2 0 0 8年已增至1 0.848起。获享法律援助的对象也获开拓,包括穷人、政策家庭、孩子、受暴行的妇女、残疾人……许多受害对象为穷人的案件被以为“石落海底” ,可正是各中心干部已经帮助他们找回公平。在永久县、平和乡的案件为个典型。受害者是个年纪约7 0岁,以捡牛屎,取木柴为生的老太婆。她被熟人欺骗签一张6.5亿越盾债款的借债书。初审法院按借债书与宗卷里的各文件宣布她要偿还全部上述的债款。对于“从天上来的债款”她慌乱无比,而家境贫困没钱请律师辩护使她不再希望复审判决的改变。后来,人们介绍她该法律援助中心,张氏红律师答应帮她辩护。在张律师的尽心帮助下以及找到的确切证据,她已经获得鸣冤。
HTML clipboard 给人民咨询
另外的是阮玉T的场合(住在边和市、决胜坊),原是一名冲击青年在以售卖彩票为生。1998年他获得赠送一间“温情屋”但是他家却没有户口。联系各审权机关都连续被拒绝,由于自1989年在监察户口簿没有他的名字。过于迫切,他找上法律援助中心来寻帮助。对于他的愿望,中心已派举诉讼外代表的协助员联系各职能机关以帮他解决填补户口的事宜。手持20年后的户口簿,T哥很激动表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已帮我能够拥有充分的公民权,我孩子长大之后将会有条件寻找工作。”
这无非是在近来期间中心所受理的典型案件之一,旨在向穷人提供法律知识和保护其权利,作出实现社会公平、文明民主的贡献。
(记者:阮梨,编译:得全)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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